標準背景
為貫徹國家環保相關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促進電子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國家去年發布了GB 39731-2020《電子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
標準規定電子工業新建企業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現有企業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GB 39731-2020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的相關規定。
標準涉及的六類企業
標準涉及的污染物和監測要求
Tips
1. 針對理化綜合類和元素類
1)六類企業的限值要求各有不同。
2)根據實績排放情況,企業可分為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限值要求各有不同。
3)需根據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考核企業排污是否超標。
4)新建企業自2021年7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前21項水污染排放限值要求。
5)對于石油烴類、總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總有機碳、硫化物,排污單位的自行監測頻次至少為每月一次,其他排污單位至少為每年一次。
2.針對綜合毒性類
1)新建和現有電子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單位自2024年1月1日起,檢測廢水綜合毒性,每年監測不少于一次。
什么檢測設備可以應對新標準?
不論是電子企業還是環境第三方檢測機構,都可以利用現有或新采購的島津分析測試儀器應對該標準中絕大多數化學物質測試。
化學需氧量請使用UV-1780及以上型號
島津作為知名的分析儀器廠商,自1875年創業以來,不斷鉆研、滿足社會需求的科學技術。一直關注國際和國內電子行業的發展及相關標準法規的要求,希望為廣大電子行業用戶提供更多解決方案及應用。以下電子行業解決方案,如有興趣,請聯系島津獲取。
我們始終站在用戶的角度和立場考慮問題,與用戶互動式交流,為用戶提供詳盡的儀器用途、重要參數的說明,還為客戶提供不同品牌產品間的性能比較,給用戶最中肯的購買建議。